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九大報告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,旨在通過混改,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,同時大力支持和帶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,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、相互促進、共同發展。混合所有制企業的主體地位雖然已確立,但在混改試點過程中,進度和效果遠不及預期。 混改主要問題:一是公司治理,在國資一股獨大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中,常有大股東擠占小股東利益現象的發生;二是價值觀差異,國資重程序,民資重效益,在程序與效益不可兼得時,決策沖突不可避免;三是交易定價,對國有非上市公司,由于缺乏操作細則,資產評估的難度大,容易形成分歧;四是薪酬激勵差異,國企薪酬激勵限制較多,包括工資總額管理、員工持股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,與民企市場化的機制尚有較大差異,增大了人才流失的風險,等等。因此,盡管國家從政策上大力推動,但由于上述原因以及國有資產流失等敏感問題,混改依然處于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態。 本課程將通過混改的典型案例,從企業、市場和政策等多維度揭示案例背后的規律,總結突破混改困局的路徑與方案,講授企業所需的專業知識,使學員們學之解惑、學之能用,面對深化國企改革的歷史機遇,“敢想、會做”,放心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,實現國資民資共贏,搶得發展先機。
【課程背景】
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**報告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,旨在**混改,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,同時大力支持和帶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,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、相互促進、共同發展。混合所有制企業的主體地位雖然已確立,但在混改試點過程中,進度和效果遠不及預期。
混改主要問題:一是公司治理,在國資一股獨大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中,常有大股東擠占小股東利益現象的發生;二是價值觀差異,國資重程序,民資重效益,在程序與效益不可兼得時,決策沖突不可避免;三是交易定價,對國有非上市公司,由于缺乏操作細則,資產評估的難度大,容易形成分歧;四是薪酬激勵差異,國企薪酬激勵限制較多,包括工資總額管理、員工持股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,與民企市場化的機制尚有較大差異,增大了人才流失的風險,等等。因此,盡管國家從政策上大力推動,但由于上述原因以及國有資產流失等敏感問題,混改依然處于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態。
本課程將**混改的典型案例,從企業、市場和政策等多維度揭示案例背后的規律,總結突破混改困局的路徑與方案,講授企業所需的專業知識,使學員們學之解惑、學之能用,面對深化國企改革的歷史機遇,“敢想、會做”,放心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,實現國資民資共贏,搶得發展先機。
【課程對象】
企業董事長、總裁、副總經理、財務總監、人力副總等高級管理人員,政府人員
【課程時間】
6小時
【課程大綱】
一、國企混改背景與**新政策解讀
1.國企混改歷程回顧與形成的經驗教訓
2.新一輪國企混改的背景、特點和方向
3.國企混改相關政策及政策趨勢的解讀
二、國企混改的主要模式及風險防范
1.完善國企的公司治理
(1)公司治理的邏輯
(2)公司治理結構與機制
(3)公司治理現代化與規范化路徑
2.國有資產(資本)證券化
(1)著力發展公眾公司
(2)多種資產證券化渠道
(3)可能出現的主要問題
歷史沿革存在瑕疵,產權關系不明晰,治理不規范,資產權屬瑕疵,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,僵尸企業處理等
3.國企引入各類資本與投資者
(1)商業一類國有企業
出資入股,收購股權,股權置換,作價入股,海外并購,投融資合作等
(2)商業二類國有企業
特許經營,政府購買服務,委托代理,參股等
(3)可能出現的主要問題
參與模式與路徑選擇,股權結構,控制權實現路徑,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,決策合法性與合規性,操作流程與審批程序,資產定價的公允性,投資人資質及能力等
4.國企投資各類非國有企業
(1)主要方式
股權投資,并購重組,股權投資基金,聯合投資等
(2)可能出現的主要問題
信息不對稱,潛在債務風險,決策與審批的合法性與合規性,參與模式與路徑選擇,參與企業的遴選與公開掛牌,資產評估與定價,投資人資質及能力,文化沖突與并購整合等
5.風險防范
(1)盡職調查與資信評估
(2)慎重選擇合作伙伴
(3)合作協議與章程同步規范
(4)特別注意調整與退出機制
(5)合同權利、股東權利的行使
三、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及風險防范
1.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比較
授予對象,實現方式,目的,效果
2.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的重要方式
(1)員工持股的構成要素、實現方式及路徑
(2)股權激勵的構成要素、實現方式及路徑
3.持股平臺的構建與治理
(1)普通合伙與有限合伙的區別
(2)有限合伙治理結構
(3)持股平臺約束及退出機制
4.可能出現的主要問題及風險管理
(1)實施員工持股的必要性與可行性
(2)規范操作問題
(3)市場定價問題
(4)員工持股平臺的構建與治理
(5)員工持股的調整與退出
5.風險防范
(1)定制員工持股制度和方案
(2)定制章程、合伙協議
(3)與國資委、集團公司、交易平臺、股權托管機構等充分溝通
(4)法律服務機構全面介入,全程參與
(5)向員工充分披露和征求意見